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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广州市委机关工作规则
 
 作者: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0-04-09 00:23:00   已有:3119人阅览

 

    为使民盟广州市委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精神和广州民盟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民盟市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和参政议政处。
    二、机关行政实行层级领导,专职副主委对机关负总责;秘书长主持机关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有关处室负责人在专职副主委、秘书长领导下主持各处室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法》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机关工作的重大事项通过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五、机关行政会议
    (一)机关行政会议的主要职能:
    1.研究机关工作,根据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委会议及主委办公会议的有关精神、决议,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每个季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听取各处室负责人工作汇报,讨论机关各处室的工作;
    3.讨论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
    4.讨论机关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
    5.研究和决定其它有关机关的重要问题。
    (二)机关行政会议的参加人员为专职副主委、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处室正副处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由秘书长主持,会议议题根据委员会、常委会、主委会及主委办公会议的决议及各处室的提议提出,由秘书长最后确定。各处室的提议必须在开会前向主持人提出,方能考虑列入议程。
    (四)机关行政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为保证会议能正常举行,秘书长缺席时,由专职副主委主持。
    (五)机关行政会议由办公室作记录并整理成纪要,经会议主持人签发各处室并归档。
六、机关例会
    (一)机关例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在每月第1周周三上午召开,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二)机关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宣布有关会议的决定,交流各部门工作,专题汇报、布置工作及其它。
    (三)会议由秘书长或专职副主委主持。
    七、基层联络员工作会议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织宣传处负责人主持。全体基层联络员出席。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盟的组织工作文件,汇报联络员工作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发展。
    八、政治学习
    原则上两周安排一次。单周星期三上午举行。由组织宣传处主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组织宣传处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落实学习内容。
    九、业务学习
每月安排一次。处室业务学习以处室组织学习为主,由各处室制定计划和落实学习内容。全机关人员的业务学习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秘书长安排。
    十、处室会议
原则上每月一次。由各处室负责人主持。处室全体人员参加。内容是研究、安排和汇报、检查工作,制定计划,总结工作,学习政治和业务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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