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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揭晓民盟盟员连续第三年获此殊荣
 
 作者: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广州市委员会网站  发布时间:2010-09-10 15:47:00   已有:1539人阅览

 

    2010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民盟盟员谷超豪同志喜获2009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这是继2007年度吴征镒、2008年度徐光宪之后,民盟盟员连续第三年荣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谷超豪,1926年5月生,浙江温州人。1952年10月加入民盟。1948年毕业于浙江大学,1953年起在复旦大学任教,1959年获苏联莫斯科大学物理数学科学博士学位。历任复旦大学副校长、中国科技大学校长。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常委。
    专长偏微分方程、微分几何和数学物理,撰有《数学物理方程》等专著。研究成果“规范场数学结构”、“非线性双曲型方程组和混合型偏微分方程的研究”、“经典规范场”分别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三等奖。

(文章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2010年1月11日)

 

 


大学体制——问题与改革

编者按:近日,第四届“北大民盟高教论坛”在北京大学召开。此次论坛以“大学体制”为主题,由民盟北京大学委员会、民盟北京大学医学部委员会和民盟清华大学委员会主办。会上,众多专家学者就我国大学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方向各抒已见,深入研讨。民盟中央《群言》杂志将发言的部分内容摘编,以专题论坛的形式刊出。本刊特摘录部分文章,谨呈读者参考。

正确处理大学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
李 强

    现代大学包括知识睦和科层制两方面的特征。知识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科层制是为了保障传授知识的组织特征。无论是大学还是教会等其他组织,存在于现代社会则必然有科层制的管理方式,这样就必然会形成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
    概而言之,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可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大学和政府的关系,二是大学内部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我认为,前者是主要的,是根源,后者在相当大程度上受前者制约。如果大学和政府的关系不做重要的调整,大学内部要理清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难度就会很大,而且往往事倍功半。
    大学和政府的关系涉及教学规划、教育经费下拨、人事管理、教学科研组织、招生考试等方面。这些权力哪些归政府管,哪些归大学管,决定了大学享有多大程度的自主权。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指的是校和院系的党和行政部门掌握的权力,目前学术权力大致由各级的教授和学术委员会行使。
    现在社会上对大学管理体制有诸多批评,尤其对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处理不当有强烈批评。大家似乎有一个共识,在大学管理运行中,行政权力过大,学术权力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我认为,这一问题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外部体制的干预过多,过细。我们的大学管理体制基本沿袭了计划经济时期留下来的旧体制,大学受政府的管理比较多。首先是经费管理机制太僵化。大学作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经费管理方式和政府部门大同小异,实行严格的预算制,收支两条线,对大学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方式规定得很死,给大学的运行造成诸多不便和困难。在科研经费管理中,对经费的用途规定太多,太细。而国外的大学,如果申请到政府的科研经费,学校一般会提取30%或更多的管理费自主使用,用于有关科研设施的建设等。我们政府部门的科研经费一般都不允许学校提取管理费,或仅仅允许提取少量管理费,不少研究经费还禁止发放人员费。其结果是,大学无法通过扩大科研来增加可以自主支配的经费,以便进行必要的科研设施建设或聘用教学科研人员,因此不得不挤占教育经费来支持科研设施的建设。在经费管理方面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专项经费多,常规拨款太少。专项经费都是由政府各部门、单位指定专项用途,大学不能改变用途。各级、各类政府部门的专项支持形式多样,门类繁多,从实施效果看,过多的专项经费只会强化政府部门对大学的权力,使得大学及教授围着政府部门转,唯唯诺诺,唯恐得不到某些专项。在西方国家,政府对大学的拨款主要通过整体拨款的方式,将经费使用的权力更多地交给大学,似乎效果更好一些。
    其次是政府对大学的编制管理。编制管理是我国独特的制度。一所大学应该聘用多少教授、副教授、讲师、研究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其工资待遇多少,都被纳入统一的编制管理范围。编制管理对于大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造成诸多困难,特别是对像北京大学这样希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校造成很多困难。我们知道,所谓一流大学,通常都是研究型大学。研究型大学的特点是有先进的实验室与研究所。在国外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教学人员一般是固定的,研究人员的规模往往会超过教师队伍。研究人员聘用的特征是有研究项目就聘用,项目结束后研究人员就流动到其他地方。在我国的大学,由于基本人事制度是编制管理,所以很难建立一些机制灵活的研究所,要么缺乏研究人员,要么以编制管理的方式聘用研究人员,造成流动困难,体制僵化。当然,除研究人员外,如何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大环境构建大学的管理与服务体系,既需要大学自身的探索,也需要国家在编制管理方面有新的突破。
    目前政府对大学的专业和机构设置有着比较严格的管理。譬如,国家制定了统一的专业目录,它的科学性是值得推敲的。此外,政府部门通过教学、科研项目的设立,学位点和重点学科的评定、实验室基地等工程的立项、审批和评估等手段,在大学的学术管理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在大学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表现失衡。现在大学内部存在行政权力过大的现象。大学内部的诸多学术与资源配置事务,主要由行政权力而不是学术权力主导。学术委员会在学科设置、队伍建设、专业设置等重大学术问题上的权力被虚化。还有一个被广泛诟病的问题就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互转化,一些人凭借行政权力得到学术地位,进而占有学术资源。
尽管目前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的情况比较严重,但我对大学体制改革的前景充满信心。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基层,大家对高等教育存在的弊端有了愈来愈明确的认识,改革的呼声愈来愈高。中共第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其中提到要实现四个分开,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其中政事分开的主要方向是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化治理的改革。如果按照这样一个方向进行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就会有制度基础。目前正在制定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有不少关于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的讨论。
    在进行大学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关系的过程中,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内外的有益经验。国外政府对公立大学的几种管理模式,在政府和高校的关系方面可以分为两种:一是英美的政府监督型模式,大学是自治体,政府主要提供经费支持,政府对大学实施预算管理,而非编制管理,大学由董事会或理事会治理;二是欧洲大陆模式,以欧洲大陆为代表的不少国家长期以来对大学实行政府控制型模式,政府对大学管理颇为严格,有的国家大学教授就是公务员,大学的自主性比较弱,政府承担学校的全额预算。由于欧洲大陆模式相对而言效率不高,最近十几年,德国、日本等国开始进行一系列改革。譬如,德国政府现在已经给予大学较多的财务自主权,国家的财政拨款允许大学跨项目使用;不少州也已经进行一揽子预算试点,允许大学在资金使用上有一定的弹性,并在基本拨款的分配中有绩效预算。日本近年来致力推行大学法人化改革,改革了大学的拨款制度,赋予大学更大的自主权。同时,将大学教师的公务员身份改变为准公务员身份,一方面加强了大学教师流动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使教师的工资待遇更为灵活。从德国和日本这些年的实践看,大学的改革已经取得明显的效果,大大提升了大学的活力和竞争力。
    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也要认真研究总结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北京大学在上世纪30年代以前是教授治校,30年代后是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在北大曾经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评议会制度,由教授组成,在大学治理中扮演关键角色,做出许多重大决定。目前,北京大学正进行体制改革与创新方面的探索,提出正确处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把它列入管理体制创新的核心。学校还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北京大学章程,制定北京大学发展规划。在上述文件中,都会涉及正确处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问题。
    我们希望能够积极探索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大学管理体制,譬如,是否可以在一定的时候引入理事会制度;是否可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加强学术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日常化;是否可以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不同群体民主参与管理的权力;是否可以发挥教授在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作用,调整各种专门委员会,特别是规划委员会的构成,增加专家的比重等。

(作者: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兼发展规划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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